
考驾驶执照是正式成为司机的必经之地,为的是领到驾驶执照,没人打起了“焦某”。日前,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该案了一同替代笔试刑事案件。
被告人胡某为方便接送孩子,便去报名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没想到“科目一”考了4次都没过。在一次聚会中,他和朋友们聊起了自己的这件郁闷事。
“你怎么这么没用,我去年一下子就考出来了,我帮你去考好了。”在一次聚会上,同村好友胡某某调笑道。听到好友的玩笑话,胡某觉得这倒是个“好办法”。“等到科目一笔试的前一天,我就打电话叫胡某某帮我笔试,我以为他的体形和我很像,监控查不出来。”胡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2023年7月18日,被告人胡某手持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机器验证,后让好友胡某某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溜进考场以他的名义进行笔试,后在笔试过程中被监考人员发现。
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认为,胡某让他人替代自己参加国家笔试,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替代笔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胡某因犯替代笔试罪,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为胡某替考的朋友胡某某另案处理。
融媒记者:池欣桦
融媒编辑:董碧冰
校对:华偎兑
一审: 应栩漪 二审:应芳蒙 终审:曹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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