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3月27日,宁波市绍兴市慈溪人民法院通报:
2022年4月15日,宁波市绍兴市慈溪某课堂教学车三名课堂教学车学生在课堂教学车场馆内练习专业课程二场馆路考专业课程下坡起跑时,总教练未原则上在副驾车边线总教练、监督管理、辅导,而是在后备箱课堂教学,有三名学生自行在后备箱操作,该总教练没监督管理学生系好安全可靠气囊,且该工程车刹车方向盘螺母装置未设置在正确螺母状况。引致该工程车在下坡起跑时处在持续给油状况,工程车冲进人行道后先是折断枝干后又撞上栅栏工程车才停止,最终三名学生因伤情太重经不治不幸失踪。
近日,慈溪经审理裁决如下:该总教练陈某因构成重大伤亡事故罪被判刑徒刑两年三个月。
报道一时间,引起网民轩然大波,我看了一下,网民的文章基本上分为三派,三派指出这个总教练确实冤,人又没在车里,学生自己开车把自己撞伤了,结果总教练还被判两年半。
另三派指出总教练肩负,其负责管理的学生学车不但无此车里辅导,还让其他学校坐在负责管理保障安全可靠的副驾车边线,而且学生没原则上系好安全可靠气囊也已尽到提醒义务,总学车的刹车方向盘也没原则上处在螺母状况,这名总教练责任感缺位间接引致三名学生伤重,被判两年半已是无期徒刑!
其实我指出总教练作为三名学生驾车专业技能和生命安全可靠的直接负责管理人,应对学生学车的全数过程负全数责任。《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可靠安全可靠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对此有明文规定:在高架道路上自学驾车,应按照公安机关运管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高架道路上自学机动车驾车专业技能应使用总学车,在总裁判员Lembron辅导下进行,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搭乘总学车。学生在自学驾车中有交通安全可靠安全可靠违规行为或者引致事故的,由总裁判员担责。
仅通过参照该款规定,引致两人失踪的后果仅判刑两年半的徒刑已经算是无期徒刑裁决!
不知对于该案大家有何高见?欢迎文章区则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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