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6日,沈阳市检察院运管大队发布关于中止和修正部份销售业务的通知。前文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级领导谢鲁瓦和禽流感防控工作须要,沈阳市检察院运管大队决定于从即日起,中止和修正部份公安部门运管销售业务,具体如下表所示:
一、 中止全区机动车辆驾车人科目一至科目四笔试销售业务。
二、 中止满取见驾车人道路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当晚专业培训。
三、 交警部门大队原属各机动车辆、驾车人、违规处置销售业务询问处和机动车辆注册登记登记服务中心,一概实行电话号码挂号的立案模式。办理手续机动车辆、驾车人和违规处置销售业务的群众,请预先拨通各职能部门临时设置的进行咨询挂号电话号码(附后),挂号当晚办理手续天数。进行咨询挂号电话号码启用天数为每休息日的8:30-11:30,13:00-16:30。
四、 经电话号码挂号后,当晚办理手续销售业务的居民,应开具“辽事通”健康码,积极主动配戴墨镜,顺从值班人员管理,认真配合血压检验和重要信息注册登记登记等工作。
五、上述规定如有变化修正,将视禽流感防控工作工作进度情况另行,请即时关注网易博客的“青岛交警部门”帐号,以及我省数十家媒体,第一天数以获取有关重要信息。
六、再次推荐和建议市民,可透过注册登记和使用“运管12123”手机App、吉林宣传教育综合一站式(ln.122.gov.cn),网易网承办九项可以网上办理手续的运管销售业务,其中补Y30证等销售业务,均可选择递送送抵。
七、交警部门大队各工作岗位均清晰可见即时保障值班人员,建有特定销售业务地下通道,如有禽流感防控工作、长期性军用物资运输及其它特定即时须要的,可直接透过进行来电号码,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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